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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5月,涪陵区检察院检察官在开展监督活动时,注意到一家混凝土搅拌站站内污染严重,经查询,该企业有营业执照,但是主营业务里并没有“加工、销售预拌商品混凝土”这一项。检察官了解到,与商业搅拌站对外销售不同,自拌混凝土搅拌站属于“自产自用”。建筑公司在承接乡村公路建设工程后,为方便施工,可以经审批建设搅拌站,用于基础设施建设,但不得改变土地性质。
干警就土地复垦情况进行“回头看”(重庆市人民检察院供图)
经查,涪陵区有12家自拌混凝土搅拌站存在经营范围不符、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、未办理环评手续等问题。涪陵区检察院决定就此开展公益诉讼专项行动,并于2022年6月立案调查。
据此,该院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,建议依法查处辖区混凝土搅拌站非法占用耕地、林地和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,督促涉案企业及时恢复土地原状。
2022年8月,一场特别的圆桌会在涪陵区检察院举行。经磋商,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深化与9个街道、乡镇以及4个相关行政部门的联动,明确整改任务、范围和方向。
经过数月的持续工作,12个自拌混凝土搅拌站被全部拆除,原本被灰色泥浆覆盖的1万余平方米土地,经复垦达到验收标准,恢复耕种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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